记百香果女孩

闲来无事看了眼豆瓣, 结果看到了【2018.10.4】灵山奸杀女童案(百香果女孩案) , 几近心梗. 人怎么可以这样坏?

经过

2018年10月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灵山县伯劳镇平心村发生一起强奸杀人案,一名10岁女童被同村男子杨光毅强奸并杀害。

2018年10月6日,即两日后,杨光毅投案自首。

2019年7月12日,一审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杨光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责令退赔32元给杨晓燕母亲陈礼言。

其后,杨光毅提出上诉。经广西高院二审,改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限制减刑。

2020年5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对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终审的杨光毅强奸一案调卷审查。

2020年5月11日,被害人家属向广西高院递交申诉,要求维持一审原判,判处杨光毅死刑立即执行。

2020年11月11日,最高法院决定指令广西高院对杨光毅强奸案再审。

2020年12月2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原审被告人杨光毅强奸案进行公开宣判,撤销原二审判决,改判杨光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021年2月2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百香果女孩被害案”凶手杨光毅执行死刑。执行死刑前,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告知杨光毅可以申请会见近亲属,但杨光毅拒绝申请。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原审被告人杨光毅为发泄私欲,无视国法,经事先预谋,携带刀具强行劫持同村幼女杨晓燕至山上,使用残忍的暴力手段实施奸淫,致杨晓燕死亡。杨光毅的犯罪动机卑劣,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犯罪情节特别恶劣,危害后果特别严重,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案发后,杨光毅在父亲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强奸致被害人死亡的主要犯罪事实,系自首,但综合考虑杨光毅所犯罪行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结合杨光毅的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和自首的具体情况,不足以对其从宽处罚。杨光毅的犯罪行为既违国法,又悖天理,更逆人情,严重突破国家法律界限,严重挑战伦理道德底线,严重冲击社会公共安全红线。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刑事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应予核准。

2021年3月12日,百香果女童母亲领到了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法院在凶手杨光毅的银行卡内发现了一百多元,将当年百香果女孩遇害时被抢的32元归还,“百香果女童被害案”民事诉讼部分到此结束。

事件外

“百香果女孩”父亲十年前救落水儿童去世,家属申报见义勇为

随想

我觉得”我们”可能需要自私一点。

因为我们并没有处在一个完美和谐的社会。

我死也不想要自己的女儿遭遇这样的事情,死也不要。

引用

  1. 10·4灵山奸杀女童案_百度百科